二次創作規範

版本:3.0.1

更新日期: 2023 年 1 月

著作權人:飛天膠囊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(E-CAPSULE CO. LTD.) VOICEMITH團隊

一、關於本使用規範

本使用規範制訂乃關於所定義之「VOICEMITH之虛擬人物」(以下稱為「本虛擬人物」)的使用行為

為了讓任何人得以更多樣化的形式安心的利用本公司所提供之內容,本公司特針對使用「VOICEMITH之虛擬人物」(以下稱為「本虛擬人物」)的創作行為,制定了二次創作使用規範(下稱「本規範」)。若您同意並遵守本規範,本公司將同意您使用本虛擬人物

二、定義

1.「VOICEMITH之虛擬人物」:係指由飛天膠囊數位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稱為「本公司」)創作之由名稱、外觀、聲音、故事、表演、人物設定等所構成之人物角色

2.商業使用:係指除本規範允許之情形外,一切營利或為營利而廣告之行為。如果您對是否構成商業使用有疑問,您可以透過「VOICEMITH 官方網站」(www.voicemith.com)的聯絡方式進行洽詢

三、使用許可

1.若您同意本規範,本公司將許可您使用本虛擬人物。 當您公開發表使用本虛擬人物之二次創作時,推定您同意該二次創作亦適用與本使用規範相同之使用條件

2.個人在非商業使用且合理的範圍內(包括個人興趣、粉絲社群、及非純以營利為目的的同人活動),可以使用本虛擬人物發表二創作品,也可以在個人的平台發布使用本虛擬人物所製作的二創作品,並接受付費訂閱、接受捐贈(抖內)或使用平台的廣告收益功能。但如果使用本虛擬人物所創作的二創作品進行販售,不能在數位通路廣告或販售,且總販售數量不能超過50個,總販售金額(營業額)亦不得超過新台幣3萬元。如果超過限制,視為未經本公司合法授權

3.無論是何種使用或販售情形,您均應以符合習慣之合理方式,於二次創作作品之適當處,註明「本作品(產品)非VOICEMITH官方製作」

四、需要另外申請使用許可的場合 

1.將本虛擬人物作為商業使用,以及進行超出上述許可之使用行為時,需要事先另外申請使用許可。

2.如您有變更本虛擬人物之基本設定,或逾越「七、非禁止事項」的範圍,需要事先另外申請使用許可。

3.關於上述的使用行為,請經由「VOICEMITH 官方網站」的聯絡方式進行洽詢。

五、禁止事項

1.您應理解並尊重本虛擬人物之一切人物設定,在使用本虛擬人物進行創作時,應盡力維持本虛擬人物之同一性、完整性,不得擅自變更,亦不得以歪曲、割裂、醜化或任何貶損本虛擬人物的方式使用本虛擬人物

2.當您使用本虛擬人物進行創作時,不應貶損他人名譽、發表仇恨言論、侵害他人的權利,並不得違反法律

3.不論有無改變本虛擬人物,未經本公司許可販售、散布完整或部分本虛擬人物

六、注意事項 

無論使用於非商業或商業用途,皆不可用於以下情形:

(1) 全裸畫面或以圖像、文字、影像及語音表達具體性暗示等描述

(2) 以動作、影像、語言、文字、對白、聲音表現淫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,且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者

(3) 描述搶劫、綁架、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情節細密,有誘發模擬作用者

(4) 描述自殺過程細節,有誘發模擬作用者

(5) 有恐怖、血腥、殘暴、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,且一般成年人難以接受者

(6) 描述吸毒、販毒、以及使用毒品之畫面或情節

(7) 其他描述對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或心理有不良影響之虞

(8) BDSM、虐戀性向(含有 SM、異歲扮演、滴蠟等表現)

(9) 特殊嗜好(含有嗜糞、近親相姦、異種姦、強姦、屍姦、凌辱等表現)

七、非禁止事項

以下行為不包含於禁止事項之內:

1.放大縮小、左右反轉、或使用其他方式對官方圖像以「本虛擬人物」的插圖施以可辨識原形範圍內的加工

2.對本虛擬人物作髮型、服裝、SD (Q版)角色化程度的改變

(1)使用本虛擬人物角色扮演、更換服裝

(2)改變本虛擬人物的頭身

3.發表關於已世俗化的宗教活動的作品,如「聖誕節」、「情人節」、「七夕」、「新年」、「冠婚葬祭」等等

八、契約的終止

1.當使用者違反本規範時,本使用許可將會自動終止,本公司並可對使用者要求損害賠償及採取其他法律措施

2.本公司可在任何時間經由「VOICEMITH 官方網站」官方網站或散發用影片,公告本使用許可的終止

3.如您使用本虛擬人物造成本公司的損害,您應對本公司負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、與第三人之和解金之損害賠償責任

九、本規範之解釋

如您對您的使用方式是否符合本規範存有疑慮,請透過「VOICEMITH 官方網站」所載之聯絡方式與本公司聯繫。本公司就本規範保有最終解釋權利。本規範並可能隨時因應社會風氣、法規、實際利用狀況等情形而不經通知即變更,您應定期檢視本規範是否更新

十、準據法

本使用許可以中華民國(台灣)法律為準據法,並依中華民國(台灣)法律予以解釋。當本使用規範之規定與強行法有牴觸時,該規定的該部分將為無效,且該規定將以修正後符合強行法範圍內最接近該規定的內容為主

十一、管轄

因本規範所生之爭議而涉訟,您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

十二、免責事項

1.因使用本虛擬人物而對使用者發生損害時,本公司不負何損害賠償責任

2.如您使用本虛擬人物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時,應由您自行負責,概與本公司無涉

3.本規範可能無事先預告改變內容

4.本規範將以「VOICEMITH 官方網站」的內容為最新版

十三、著作權宣告

 「VOICEMITH之虛擬人物」之著作權歸屬飛天膠囊數位科技有限公司(E-CAPSULE Co. Ltd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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